关于公示学生王馨旸转学(转出)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0号)以及《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学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对向我校提出转学(转出)申请的学生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7日止。若对转学学生的转学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校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转学学生详细资料如下:
姓名:王馨旸(专业:会计学;学号:202410102250)
入学年份:2024
当前所在年级:2024级
录取分数:403
转学原因:不适应广东气候,引发过敏性皮炎,影响日常生活和学习
拟转入学校: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拟转入专业:网络与新媒体
学校受理部门:教务处(行政楼303)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028; 联系邮箱:bimf@gcu.edu.cn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5年11月19日



